法律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保护未注册商标:
(1)要求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相关公众所知晓。
(2)要求相对于抢注人或者违法使用人的使用而言,未注册商标持有人使用在先。
(3)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应以与其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为标准,即使是驰名商标,也不能跨类保护。
(4)抢注行为或者仿冒行为在客观上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这些条件说明,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仅限于具有一定影响,已经积累了一定商誉的未注册商标。对于没有影响,尚未积累商誉的未注册商标而言,因为其尚不能发挥商标区分商品来源、保证商品质量等功能,并无保护的价值,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