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利”
(1)注册费用便宜。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人可以在一份申请中指定一个或者多个成员国要求对其申请商标进行保护,无论指定一个成员国还是指定全部成员国,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均只需缴纳一份基础注册费。而且马德里成员国的官费较单一国家注册申请便宜。
(2)后期的变更、转让以及续展省事、省钱。由于通过马德里进行国外商标保护时,无论指定多少个国家,均算一份申请。因此,变更、转让、续展就会相对省事、省钱。
2.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弊”
(1)大多数国家不发注册证书,维权不方便。由于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的规定,只要各个指定的国家在规定的12个月或18个月期限内不发驳回通知书,即默认该商标在该国获得保护。因此,当权利人需要证明其商标权利时,往往还得到指定的国家开具一份证明该商标在该国确已受保护的证明。
(2)有可能会存在申请日期延迟。尽管根据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的规定,只要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的两个月内,国际局收到相应申请的,则申请人向中国商标局提交日期为马德里注册日。但中国商标局受到的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较多,处理速度比较慢,通常无法保证在两个月内提交国际局,因此,国际局是以实际收到申请日期为注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