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中的被控侵权方当事人在收到警告函或者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当冷静、及时应对。总体决策思路如下:
(1)决策摸底准备。
首先,由专业人士对以下事实进行评估:被控侵权产品与生成被侵权的专利进行对比分析,评估是否侵权;涉案专利的有效性;侵权诉讼胜诉的可能性;直接诉讼成本,如法律服务费用;间接诉讼成本,如企业可能进行的诉讼可能损失的订单、市场等。
其次,可以视情况与权利人接触,了解对方的意图、底线。最后,评估、统计己方的资源,例如能够给对方造成压力的手段(如专利、市场行为)、己方商誉的承受力、能够联合的盟友等。
(2)决策考虑因素。
专利诉讼决策首要考虑因素不是胜败的几率,而是可能产生的诉讼成本和收益。如果赢得专利诉讼将付出高昂的代价,或者可能赢得的市场极度不对称,则无论诉讼成败都将是得不偿失的。
若经过评估,当前企业存在的特殊情况:如特定时期不能影响重要客户的信心或者企业正在从事其他重要法律活动,必须避免侵权诉讼的发生,则应有理有节地回应权利人,同时展开谈判,尽量在能够承受的成本范围内达成和解。
若经过评估,不侵权抗辩胜诉几率较高,但可能付出较大代价,例如可能因侵权风险而损失大量订单和造成损失,或者引发专利战,或者法律服务成本费用远远高于和解代价,则同样不宜贸然选择进行诉讼,而应积极探寻解决问题的非诉途径。
若经过评估,认为确实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专利侵权,且涉案专利权相对稳定,则一般情况下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撤出相关市场。但是,如果由此造成的损失极大甚至对企业的生存造成实质影响,则被控侵权企业一方面应当做好尽可能充分的应诉准备,另一方面以最大努力及诚意促进和谈,争取代价最低的和解条件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