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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批侵犯“清风”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件,40余名被告主动支付赔偿款,原告撤回了起诉。
原告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清风”商标的权利人。今年以来,原告发现滁州市辖区内40余家小卖部销售假冒该公司的纸品,遂将这40余家小卖部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分别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元及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维权支出。
南谯区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详细审查了原告提交资料,了解到该案40余名被告大多是偏远地区经营小本生意的个体商户,所销售的纸品销量少、利润低,而且由于证据意识淡薄,40余名被告均无法提供有效的进货单。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多名被告,进行释法说理,但效果均不佳,法官随后查找相关类似案件判例,以判例为切入点,再次进行调解沟通,促进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法院的积极调解沟通下,最终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40余名被告意识到自己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清风”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均同意给付相应款项,原告撤回了起诉,该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系列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小编点评: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是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的体现之一。人民法院通过发挥案例裁判的引导作用,调解处理侵权纠纷有利于市场主体逐步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合法经营良性竞争赢得市场。这40余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有效处理了涉案双方的矛盾和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充分发挥了商标侵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
在案件的调解中,人民调解便捷、快速、低成本等特点充分显现。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不仅能有效减少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降低和弱化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为权利人提供商标侵权纠纷快速解决渠道,提高维权效率,还能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节约司法资源,推动法院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导向,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营造鼓励创新、推进成果转化的良好营商环境,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