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恢复名誉、荣誉等。
(二)行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违法者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