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二)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所在单位。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合作或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
(四)专利申请权的合法受让人。包括通过合同转让方式获得专利申请权的人及通过继承方式获得专利申请权的人。
(五)外国人。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专利法》办理,并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